关于联合发起“守护平凡”公益捐助的倡议书

2020-02-20

关于联合发起“守护平凡”公益捐助的倡议书

 

各会员单位: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一线防疫人员工作,共筑生命防线,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联合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绿色证券委员会和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共同发起“守护平凡”公益捐助活动,现倡议会员单位和个人积极发挥行业力量,践行责任担当,参与此次公益捐助活动。众志成城,同心战疫,让我们共同携手,为打赢这场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作出贡献!

此项公益活动由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行动”项目(慈善中国备案:助力全国疫情防护,备案号: 53440300567057518CA20007 )下设立“守护平凡”子项目进行善款管理和项目执行,用捐赠资金委托保险公司(人保财险)设立专属保险产品(详见附件),为湖北、北京等地参与新冠疫情防控的部分一线工作人员及家属提供身故和残疾保障(社区工作和其他参与防疫防控一线工作的人员,不含医护人员)。

单位捐赠:

请捐款参与单位填写附录1或附录2并联系协会联络人协助办理捐赠手续。

附录1:《捐赠函》(30 万以下,企业签章即可)

附录2:《现金捐赠协议》(30 万以上,企业与壹基金共同签章)

个人捐赠:

可通过银行汇款或扫描二维码直接办理。

 
 
 
 
联系人: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 骆志威,13701215767

                       国宇翔  13810066362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

                             2020219


附件1

捐赠保险产品的具体内容

 

一、投保主体 地方政府机构(湖北、北京等部分地区)或其指定的部门、单位为被保险人。

二、保障对象 受被保险人组织的、参与当地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为保险保障对象,包括社区工作和其他参与防疫防控一线工作的人员等(不含医务人员)。具体受保障人员由被保险人认定。

三、保障内容 在保险期间内保障对象因工作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或感染后身故的,保险期间保障对象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其家庭成员确诊受其感染并救治 无效身故的,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适用条款:《中国人民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政府救助保险条款》及《政府救助保险附加传染病救助保险条款》

四、保险方案

 

保障内容

 

赔偿限额

 

保费估算

序号

保障内容

责任描述

 

 

1

 

本人确诊 赔偿

受保障人员在保险期间,因抗击新型 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确诊因工作而感 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按约定赔偿一 次性医疗费用补助

 

 

2 万元/人

每名受保障工作人员约50元保险费,根据所在地区、工作性质及人员数量等,将有所浮动。

 

 

2

 

本人病故 赔偿

受保障人员在保险期间,因抗击新型 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确诊因工作而感 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在 180 天内身 故或残疾,按约定限额赔偿

 

 

20 万元/人

 

3

 

家庭成员 病故赔偿

受保障人员在保险期间确诊感染新型 冠状病毒肺炎后,其家庭成员确诊受 其感染并救治无效身故的,按约定限 额赔偿。

 

10 万元/人

备注

1.上述家庭成员仅限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2.保障期间:投保次日起,至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结束(即当地宣布疫情解除之日止)。先暂按 3 个月确定。

3. 累计赔偿限额:除上述每人赔偿限额之外,每张保单设置最高累计赔偿限额。按地级市辖区出具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 2000 万元;按县级行政区域出具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4. 适用条款:《中国人民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政府救助保险条款》及《政府救助保

险附加传染病救助保险条款》